1.从事文献采访、编目专业工作的人员,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:

(1)熟悉藏书和出版发行情况,参与制定、修订文献资料采访工作规章。

(2)了解分类法、主题法、编目法、排检法等各种工具及其方法,熟悉分编工作全过程,在文献形态描述和内容标引方面起骨干作用。

2.从事读者服务专业的人员,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:

(1)主持借阅服务工作,胜任一般性参考咨询。

(2)熟练运用主要中外文工具书及文献书目检索方法,熟练运用计算机进行读者服务工作。

3.从事文献信息开发专业工作的人员,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:

(1)参与文献信息开发选题、内容分析和实际开发,在一些重要专题开发中发挥骨干作用。

(2)参与文献信息编辑工作,撰写提要、文摘、题录和一般性文献信息专题综述.

(3)熟悉信息产品营销,积极推广传播文献信息。

4.从事技术开发与服务专业工作的人员,须具备下列条件:

(1)了解缩微、音像、计算机、多媒体等技术,并熟练运用其中一种技能。

(2)能解决一般性技术问题,承担程序设计和系统维护等。


具备下列条件之一:

1.获得硕士学位或双学士学位,从事助理馆员工作满2年。

2.大学本科毕业,取得助理馆员资格满4年。

3.大学专科毕业,取得助理馆员资格满5年。

4.中专毕业,取得助理馆员资格满6年。


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:

1.区县(局)级科研成果奖奖项的主要完成人(以奖励证书或表彰文件为准,下同).

2.参与完成本单位组织的科研项目或文献信息开发课题2项。

3.独立编写本单位的业务制度、技术规章、工作细则,或提出业务建设的可行性建议2项,并被采纳应用。


任现职期间,公开发表、出版本专业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、著作,具备下列条件之一:

1.出版专业著作(独著或本人撰稿1万字以上)。

2.在有国际统一刊号(ISSN)的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(第一作者,下同)。

3.在有国内统一刊号(CN)的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。

4.在全市性学术会议宣读论文3篇以上(以获奖证书和宣读证书为准,下同)。


为不拘一格选拔人才,对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、资历,但确有真才实学、成绩显著、贡献突出,并取得助理馆员资格2年以上者,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,可破格申报评审图书资料专业馆员职务任职资格:

(一)获得市(部)级科研成果奖二等奖1项或三等奖2项的主要完成者(以奖励证书或表彰文件为准,下同)。

(二)获得区县(局)级科研成果奖一等奖2项的主要完成者。

(三)在有国际统一刊号(ISSN)或有国内统一刊号(CN)的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5篇以上(第一作者)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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